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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析成源事件处罚机制

2022-01-19

1月19日,前泰山球员成源因被指控殴打他人而受到济南警方的行政处罚,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。对于这一事件,律师雷佳茂在个人微博中发表了看法。

雷佳茂评论道:“踢球不出名,打人天下识……之前可能很多人都不认识这位球员,现在很多人可能都认识了,这便是最大的讽刺与悲哀吧。”

根据雷佳茂的解释,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罚结果往往与伤情鉴定密切相关。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是轻伤或以上,成源的行为将构成故意伤害罪,面临刑事处罚;如果是轻微伤或未达到轻微伤的程度,则会受到行政处罚。

若构成故意伤害罪,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,量刑分为三个档次:一是致人轻伤的,通常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二是致人重伤的,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三是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死刑。

如果只是受到行政处罚,即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通常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若存在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;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岁以上的人;以及多次或一次同时殴打、伤害多人等三种情况,则处罚更重,可能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雷佳茂强调:“冲动是魔鬼,如果不学会克制与理性,没有善良与温存,那么很容易出事。人一定要有一颗敬畏之心,敬畏法律,敬畏他人。”

[相关报道]济南公安局:成源行为构成殴打他人,行政处罚拘留十日处罚款五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