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准浩被采取刑事措施
2023-05-15
5月15日新闻更新:根据韩联社的最新报道,孙准浩目前正面临“刑事拘留”,已经持续了四天。
据韩联社报道,自5月12日起,孙准浩已被辽宁沈阳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。由于调查机构是沈阳市公安局,他从山东省的居住地被转移到当地接受调查。
消息来源透露,公安机关在5月15日向韩国驻辽宁省领事馆通报了关于孙准浩被刑事拘留的消息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,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,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采取刑事拘留措施:(一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;(二)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其犯罪;(三)在其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;(四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潜逃的;(五)有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或与他人串供;(六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(七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。